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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接单核算] 阿尔法系统新增订单规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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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3-22 13:47:36 | 只看该作者 |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在阿尔法(Alpha)系统中,新增订单应按如下规范进行,以便后续对接。
1 新建订单界面,合同号必须按ERP系统的“定单编号”输入(以数字5起始的9位单号)。该单号用于ERP系统提取数据;


2 ERP系统一个定单,只能在Alpha系统中对应一个订单。不能出现一对多的情况;

在Alpha设计界面,应正确输入产品名称:
1)根据定单实际情况,将其分拆为多个产品进行设计;
2)橱柜,可以按柜体名称或尺寸命名。如:水槽柜、灶柜...,或按尺寸命名,如:地柜800、地柜400、吊柜800...;
3)家具,可以按空间命名(在ERP系统中称为“分项”)。如:主卧衣柜、次卧床、客厅鞋柜...。
4)单个空间产品较复杂,需要分拆为多个产品设计时,应保持产品名称前缀相同。
     如:主卧衣柜与榻榻米连在一起,产品名称可命名为:主卧衣柜、主卧衣柜榻榻米、主卧衣柜写字桌...
     相同产品名称前缀的产品,在导入ERP系统时,会自动提取正确的分项名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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